法院公告
当事人
廖朋愷,钱文进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浙1081民初8001号之一
案由
加工合同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人民法院
内容
钱文进:本院受理原告廖朋愷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1081民初800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廖朋愷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4元,公告费560元,合计964元,由原告廖朋愷负担。请你在公告之日内六十日到温岭市人民法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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