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魏国保, 苏州龙志跃建材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苏0508民初9551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内容
魏国保:本院受理(2021)苏0508民初9551号苏州龙志跃建材有限公司诉魏国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扫黑除恶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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