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平东明, 南京青城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苏0192民初8152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内容
南京青城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东明诉你单位房屋托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92民初8152号裁定书(转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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