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唐丽,邓敏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川0107民初19527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内容
邓敏: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7民初19527号原告唐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66元(已减半收取)、公告费560元,由被告你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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