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刘宏,蒋光华,薛蓓敏, 陕西兴天和置业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陕0302民初1346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内容
蒋光华、薛蓓敏:上诉人刘宏、上诉人陕西兴天和置业有限公司因与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均不服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2021)陕0302民初134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六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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