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宏,蒋光华,薛蓓敏, 陕西兴天和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陕0302民初134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蒋光华、薛蓓敏:上诉人刘宏、上诉人陕西兴天和置业有限公司因与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均不服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2021)陕0302民初134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六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