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宋春军,薛军
公告类型
更正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内容
本院刊登在2021年8月5日G53版的人民法院报原告为宋春军的公告中“宋春军:”应为“薛军:”,特此更正。
刊登日期
2021-11-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