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苏磊, 成都尚宝亨通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7民初6754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尚宝亨通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7民初6754号原告苏磊与被告你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1.原告与被告你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签订的《服务协议书》于2021年10月6日解除;2.被告你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返还原告手续费36800元、定金2000元(详见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