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波,周玲, 成都坤和物业咨询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17民初2607号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波、周玲:本院受理原告成都坤和物业咨询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川0117民初26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