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昌强,姚勇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14民初11259号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姚勇:本院受理的(2021)川0114民初11259号原告李昌强与被告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款331041元,并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按LPR的四倍计算)。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廷)在本院第八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