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红梅,余强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6民初1755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余强:本院受理原告杨红梅与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106民初175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23233元及逾期付款损失(逾期付款损失以23233元为基数,从2019年7月26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