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婷, 成都星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7民初1105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婷:本院受理原告成都星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107民初110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1000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尚欠金额为基数,自2020年1月3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并支付律师费1000元。案件受理费108元、本案已发生的公告费及后续因本案裁判文书送达而产生的公告费,均由被告你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