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晨,刘放心, 怀化顺达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长沙顺达新材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中方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怀化顺达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长沙顺达新材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刘放心:本院受理原告李晨与你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中方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