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付金龙,李博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117民初286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博(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付金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17民初28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