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聂梦婕,高振亚,潘耀武,苏超英,魏益萍, 渭南市华州区人民医院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5民终2309号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潘耀武: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聂梦婕与被上诉人高振亚、原审第三人潘耀武、原审第三人苏超英、原审第三人魏益萍、原审第三人渭南市华州区人民医院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准许上诉人聂梦婕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发生起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陕05民终2309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