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丁忠元,孙占先,狄天月,侯力瑕,张正儒, 中卫光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卫光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侯力瑕: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丁忠元、孙占先、狄天月诉被申请人张正儒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