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兵, 成都元鑫荣华贸易有限公司 ,四川加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05民初19887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四川加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兵:本院受理(2021)川0105民初19887号原告成都元鑫荣华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