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金装华夏葡萄酒有限公司 ,和平县左邻右你便利店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粤16民初134号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烟台金装华夏葡萄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和平县左邻右你便利店、烟台金装华夏葡萄酒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0)粤16民初134号民事判决书。原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