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建平,吴会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302民初1504号 |
案由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会志: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建平诉吴会志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302民初15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