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钟利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远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1426民初770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钟利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远县支行诉被告钟利华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1426民初77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2021)粤1426民初770号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庭审直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