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夏福敏, 汕尾市海丰建嘉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521民初132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夏福敏:本院受理原告汕尾市海丰建嘉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诉你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1521民初13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