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志伟,王军杰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长葛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关于王军杰与王志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对被执行人王志伟名下位于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太平小区95-13幢1层1至5、7至12号铺面的房产进行了评估,并在我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王志伟名下位于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太平小区95-13幢1层1至5、7至12号铺面的房产,该标的物所有权人王志伟(共有人李小兰),房屋面积309.02平方米,该房产现已评估完毕,市场价值为:6399804元;起拍价以市场价值:6399804元进行起拍,保证金700000元,增价幅度为70000元进行第一次拍卖。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与拍卖日前经法院确认后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参与竞买,届时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与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情况的,请直接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了解拍卖信息。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