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敏,于庆忠,邢国贤,贾昶庆,赵军,姚连霞,张奇,于志华,马庆吉,杨希霞,刘钦明,王瑞珍,宋修礼,陈艳梅,邢志刚,赵文亚,姜国臣,彭建华,王博雯,于佳鑫,于志敏,赵玲, 雷沃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白山市加藤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鲁0704民初226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敏、于庆忠、邢国贤、贾昶庆、赵军、姚连霞、张奇、于志华、马庆吉、杨希霞、刘钦明、王瑞珍、宋修礼、陈艳梅、邢志刚、赵文亚、姜国臣、彭建华、王博雯、于佳鑫:本院受理原告雷沃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于志敏、白山市加藤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赵敏、于庆忠、邢国贤、贾昶庆、赵玲、赵军、姚连霞、张奇、于志华、马庆吉、杨希霞、刘钦明、王瑞珍、宋修礼、陈艳梅、邢志刚、赵文亚、姜国臣、彭建华、王博雯、于佳鑫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被告于志敏、白山市加藤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赵玲不服我院作出的(2021)鲁0704民初2264号民事判决书,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