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国平,蒋长清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80民初3980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蒋长清:本院受理的(2021)川0180民初3980号原告李国平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你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2766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27660元为基数,从2021年8月9日始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