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建国,邹长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赣0827民初2107号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邹长新:本院受理原告高建国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827民初2107号《民事判决书》、(2021)赣0827民初210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雩田衙前巡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