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建程云石建筑有限公司,高健明,周晴晴,赵施静,罗旭文,陈荣凯,吕双飞, 云浮市建程云石工程有限公司 ,云浮市创高石材有限公司 ,广东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合山市建程石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粤53民初60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建程云石建筑有限公司、陈某某、吕某某: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云浮市建程云石工程有限公司、建程云石建筑有限公司、高某某、周某某、云浮市创高石材有限公司、广西合山市建程石业有限公司、赵某某、罗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建程云石建筑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9)粤53民初60号民事裁定书1份,向陈某某、吕某某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上诉状、上诉须知、宣判笔录各1份。自公告之日起,对建程云石建筑有限公司的公告经过90日,对陈某某、吕某某的公告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陈某某、吕某某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