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朱德正,陈仁岳,蒋亭,梅君法,马胡君,李煜霞,方文娣, 金华适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浙10民终1875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金华适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诉人朱德正、陈仁岳、蒋亭、梅君法和被上诉人马胡君、李煜霞、方文娣以及原审第三人金华适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本院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2021)浙10民终1875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以公告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本院(2021)浙10民终1875号民事裁定书。本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260元,由上诉人朱德正、陈仁岳、蒋亭、梅君法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1-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