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光展,王龙云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2民初46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某某:本院受理原告张某某与被告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2民初4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民六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