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易正军,许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509民初687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许涛:本院受理原告易正军与被告许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09民初68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