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符强, 成都金码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川0108民初287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金码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符强诉被告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川0108民初2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你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返还加盟费3万元及赔偿损失18820元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