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安红, 四川盛和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5民初14850号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安红: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5民初14850号原告四川盛和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及不履行生效裁判风险提示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不履行生效裁判风险提示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