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孙浩, 西安紫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陕0112民初35386号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内容
孙浩:本院受理原告西安紫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陕0112民初3538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洁办案跟踪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家堡法庭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