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乔鹏,杜保军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杜保军:本院受理原告乔鹏与被告杜保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