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瑞良,谢瑞刚,谢瑞柏,谢瑞庆,林银珍,谢正勇,谢瑞福,谢瑞春,谢瑞俊,薛天玉,谢正亮,谢正万,谢正顺,谢先吉,谢先顺,谢小毅,廖正毅,谢正爱,谢正章,谢正文,谢瑞长,谢瑞东,张瑞萍,刘玉华,陈玉秀,张晓磊,黄小波,黎明娇,你们,陈亮,宋蕾,何昌国,候倩,林应菊,何洋,第三人-, 成都众合乐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21民初5744号,(2020)川0121民初3192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晓磊、黄小波:本院受理的(2021)川0121民初5744号原告谢瑞良、谢瑞刚、谢瑞柏、谢瑞庆、林银珍、谢正勇、谢瑞福、谢瑞春、谢瑞俊、薛天玉、谢正亮、谢正万、谢正顺、谢先吉、谢先顺、谢小毅、廖正毅、谢正爱、谢正章、谢正文、谢瑞长、谢瑞东、张瑞萍、刘玉华、陈玉秀诉告黎明娇、你们、陈亮、宋蕾、何昌国、候倩、林应菊、何洋及第三人成都众合乐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原告诉请判令:1、追加被告为(2020)川0121民初3192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2、被告未依法向第三人成都众合乐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交纳出资的范围内对(2020)川0121民初3192号案件执行案款128280元的本息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合议庭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四项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办第一法庭(金堂县赵镇栖谷北街59号)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