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钟伟,杨卫,徐光升,李远科,刘永伦,童思良,蒲莉莉, 成都徐歪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川0107执2079号,(2021)川0107执异237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徐歪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徐光升、李远科、刘永伦、童思良、杨卫、蒲莉莉: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钟伟与被执行人成都徐歪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钟伟向本院申请追加徐光升、李远科、刘永伦、童思良、杨卫、蒲莉莉为(2020)川0107执2079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川0107执异23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追加徐光升、李远科、刘永伦、童思良、杨卫为(2020)川0107执2079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你们在各自的抽逃出资本金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等详见裁定书)的范围内就成都徐歪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能清偿部分债务向申请人钟伟承担赔偿责任。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