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尹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科技支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尹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科技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案件随案廉政监督卡、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一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