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历发,彭凯宏,彭安茹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1303民初390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彭凯宏、彭安茹:本院受理原告黄历发诉被告彭凯宏、彭安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1303民初3906号案件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调解建议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组成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