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有余,魏伟胜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0891民初309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湛江市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魏伟胜:本院受理陈有余诉被告魏伟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你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891民初3098号当事人入庭前告示及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1月20日下午15时整,在本院调解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