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有余,魏伟胜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粤0891民初3098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湛江市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内容
魏伟胜:本院受理陈有余诉被告魏伟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你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891民初3098号当事人入庭前告示及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1月20日下午15时整,在本院调解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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