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敏丽,许少洪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5281民初1406号 |
案由 |
抚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许少洪:原告许敏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5281民初1406号民事判决书,准许原告许敏丽与被告许少洪离婚;婚生女儿许燕妮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原告自行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