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永城,徐伟英,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0491民初4522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伟英:本院受理的原告许永城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你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491民初4522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相关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并定于2022年7月20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