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潘国华,樊海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412民初4500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樊海峰:本院受理原告潘国华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412民初45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嘉泽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