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袁海强,TRAN,KIM,THAO,陈金草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木兰县人民法院
内容
TRAN KIM THAO(陈金草):本院受理原告袁海强与被告TRAN KIM THAO(陈金草)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满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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