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成平,吴淑燕,占茹,许小龙,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万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占茹、许小龙、陈成平:本院受理两案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诉2673号被告陈成平、吴淑燕、2676号被告占茹、许小龙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提示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通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