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任涛,王连喜,杜江, 枣庄市惠鲁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0402民初315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任涛、王连喜: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惠鲁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们、杜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0402民初315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孟庄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