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苏强,温镇荣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12民初971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温镇荣:本院受理的(2021)川0112民初9711号原告苏强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55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以35500元为基数从2018年8月10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付清之日止;2.被告支付误工费及车旅费5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公告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庭审事项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一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