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二贤,赵玉乐
公告类型
宣告失踪、死亡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内容
本院于2021年10月1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张二贤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经查:赵玉乐,男,1989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姚亮村郑庄9组7号,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申请人张二贤称,2021年9月24日深夜时分,赵玉乐与三名工友一行驾车行驶到G345国道马市坪乡头道河村段时,因突发洪水将赵玉乐及车辆冲走,至今下落不明。经南召县公安局马市坪派出所调查,根据此次洪灾的特大性和多方面搜寻的结果,赵玉乐生还的可能性很小。下落不明人赵玉乐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赵玉乐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赵玉乐生存状况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赵玉乐情况,向本院报告。公告期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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