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杨乖应,李建明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陕0327民初1356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陕西省宝鸡市陇县人民法院
内容
李建明:本院受理原告杨乖应与被告李建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李建明)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327民初135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14日14时15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室(301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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