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陶章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223********81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503民初5579号 |
案号 |
(2020)皖0503执19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陶章宏应于2020年1月20日前向原告熊运城一次性偿还欠款7000元;原告熊运城自愿放弃对本案其他部分的诉讼请求。二、如被告不能按本调解书第一条规定给付,被告陶章宏则应向原告熊运城偿还债务12000元,同时原告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215元,由原告熊运城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时间 |
2020-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