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3124********0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3124民初629号 |
案号 |
(2020)湘3124执6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花垣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令被告姚斌自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原告石冬借款本金15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由被告姚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花垣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4 |
发布时间 |
2020-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