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5121********45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5103民初2085号、(2020)粤51民终307号
案号
(2020)粤5103执9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林伟应付还吴增淮借款469268元及该款利息;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林伟应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8309.95元;保全费117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7-15
发布时间
2020-09-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