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爱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522********59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51民初144号 |
案号 |
(2022)粤51执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被告林爱遂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1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2-15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