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爱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522********594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51民初144号
案号
(2022)粤51执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被告林爱遂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1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2-02-15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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